尊敬的潘玉斌、胡玉恒、鲜军代表:
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(人大建议第[339]号)《关于工业产业引导基金政策及其资金向县域倾斜的建议》收悉,经我厅认真研究,综合省工业投资公司协办意见,现答复如下:
我厅于2015年8月设立了工业产业引导基金,该基金总规模10亿元,计划分五年逐步到位。因江西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(省财投管理)的成立,将原计划充实到上述产业引导基金的资金被划转,导致工业产业引导基金目前只到位资本金4.5亿。
工业产业引导基金设立后,根据省领导的指示和工业产业引导基金联管会的决议,目前已对电子信息产业基金出资2400万元、对通信集成电路基金出资6800万元、对江西稀土功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、拟对光谷基金出资2.76亿、拟对江西省物联网基金出资1亿元。要完成上述出资,工业产业引导基金资本金还存在近3000万元的缺口。因此我厅建议以江西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(省财投管理)为主向县域产业基金倾斜,我厅设立的工业产业引导基金以适度参与为辅,同时也将积极与省财政沟通,争取扩大工业产业引导基金规模,更好地服务我省工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。
2019年8月21日